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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病原学检测标本采集及转运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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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10 14:05

《感染性疾病病原学检测标本采集及转运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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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委托下,为响应《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8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12号)等文件的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真菌病监测网国家中心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质量管理中心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共同撰写而成,是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诊断,指导临床进行标本规范采集及转运的技术文件。

临床标本的规范采集和转运是感染性疾病病原学诊断最为重要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影响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同时也影响患者的住院时间、医疗费用以及感染控制等。不恰当的标本采集和转运,可能导致无法检出真正的致病病原体,或检出污染菌。标本采集和转运流程的质量管理,需要临床医师、护理人员、患者、转运人员和微生物检验人员密切配合、充分沟通,同时也需要医院管理部门从医疗流程角度给予优化和保障,从而提高病原学诊断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用于病原学检测的标本可能含有细菌、真菌、病毒、寄生虫等各种类型病原体,不同部位标本具有各自特性,不同检测方法对标本的要求也不同。本书根据不同的感染部位,结合病原体及检测方法学要求,进行了简明扼要的分类阐述,具有很好的临床实用性。